亚太科技: 关于亚科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97 2025-11-29 12:14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亚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如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则触发“亚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亚科转债”。如后续正式触发“亚科 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是否行使“亚科转债”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 月9日公开发行了1159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 发 行 1159 万 张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159,000,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9,674,168.81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W[2023]B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的通知》(深圳上[2023]33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1,159,000,000元可转 债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7082,债券简称:亚科 转债,上市数量1159万张。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15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 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9月15日至2029年3月8日止,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亚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46元/股,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22元/股,生效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因2023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6.06元/股,生效日期为 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5.58元/股,生效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因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5.38元/股,生效日期为2025年5 月29日;因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5.39元/股,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 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为5.29元/股,生效 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080、2024-048、2024-070、2025-043、2025-051、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 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亚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29元/股)的130%(即6.88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则触发“亚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亚科转债”。如后续正式 触发“亚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条件满足当日召开董事会, 审议决定是否行使“亚科转债”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亚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7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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